修讀方法 :
修讀方法 :
(2011-12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2011-12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學生須至少修畢以下科目共 62 學分 :
A) 必修科目 32 學分
ECON1101經濟數學方法(一)
ECON1111經濟數學方法(二)
ECON1131經濟財務會計方法
ECON2011§基本個體經濟學
ECON2021§基本總體經濟學
ECON2121經濟統計方法
ECON2311香港經濟
ECON2901現代經濟問題導修(一)
ECON3011中級個體經濟理論
ECON3021中級總體經濟理論
ECON3121計量經濟學導論
ECON4901現代經濟問題導修(二)
B)
經濟學 3000 或以上程度之選修科目共 30學分*. 主修生可修讀本系研究院課程提供之科目,惟須得到該科導師之批核。所得之學分及等級將會計算入主修之選修科目內。
30 學分
   
共 62 學分
§

不計入主修科目平均積點.

*
在 30 學分選修科目中,學生可選擇 :一)不修讀專修範圍,或 二)修讀最多兩個專修範圍,但兩個專修範圍內的科目不得重複。學生最少要在每一個專修範圍內修讀 15 學分。除了以下列出的本科科目外,學系亦批准以專題科目或研究院科目作為專修範圍的選修科目。
學生i)在修畢一個專修範圍內所需科目後,或ii)在將會完成所需科目之學期內,可申報專修範圍。在確定修畢所需科目後,其選擇之專修範圍將會列印在學業成績表內。有關申請詳情,請參閱註冊及考試組相關宣佈。
四個專修範圍 :
高級經濟學
 
(i) 必修科目
ECON4010 高級個體經濟學專題
ECON4020 高級總體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150 經濟數學方法(三)
ECON3160 博弈論
ECON4110 數理經濟學導論
ECON4120 應用預測方法
ECON4910 論文研究(一)
ECON4920 論文研究(二)
(a) 從 ECON3150, 3160, 4110, 4120, 4910 及4920中選修至少 6 學分
(b) 數學或統計學 3000 或以上程度的科目中選修最多 3 學分#
金融經濟學
 
(i) 必修科目
ECON3410 貨幣與銀行學
ECON3420 金融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140 財務數據分析
ECON3520 資本市場經濟學
ECON3540 企業財務
ECON3560 房地產經濟學
ECON3580 中國新興金融市場
ECON3620 國際金融
ECON4120 應用預測方法
ECON4450 衍生工具經濟學
ECON4470 行為金融學的經濟分析
商業經濟學
 
(i) 必修科目
ECON3480 工業組織
ECON3590 商業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320 亞太區經濟
ECON3330 日本經濟
ECON3430 財政學
ECON3470 勞動經濟學
ECON3530 國際經濟關係
ECON3560 房地產經濟學
ECON3570 資訊科技及經濟
ECON3610 國際貿易
ECON3620 國際金融
ECON4120 應用預測方法
中國經濟
 
(i) 必修科目
ECON3310 中國經濟
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科:-
ECON3340 ^大陸、港、台間之貿易及投資
ECON3460 @發展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220 比較經濟制度
ECON3240 過渡經濟學
ECON3250 中國經濟:傳承與變革
ECON3350 中國、香港及世界經濟
ECON3360 中國經濟改革與變遷
ECON3370 中國營商環境
ECON3580 中國新興金融市場
ECON4870 中國經濟專題
ECON3340 ^大陸、港、台間之貿易及投資
ECON3460 @發展經濟學
#
將會計算入主修科目平均積點內。但其所得學分只可計算入經濟學主修要求或數學或統計學之副修要求,不得重複計算。副修數學或統計學之經濟學主修生,須於最後一修業學期向主修學系申報用以計算入主修要求之數學或統計學之科目。經濟學主修生如已完成 9 學分經濟學選修科目的要求,即使無副修數學或統計學,但已修畢該等科目並獲及格成績,可選擇申報最多 3 學分。
^
倘在必修科目中沒有修讀 ECON3340, 可在選修科目中修讀該科。
@
倘在必修科目中沒有修讀 ECON3460, 可在選修科目中修讀該科。
 

科目豁免
  1. 經濟學主修生於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會計學原理」科獲「E」級或以上成績或獲得同等資格者,可選擇申請免修ECON1131,及豁免主修課程3學分。
  2. 經濟學主修生於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純粹數學」科獲「E」級或以上成績或獲得同等資格者,可選擇申請免修ECON1101,及豁免主修課程 2學分。

科目限制 :
A. 對等科目
  1. 所有經濟學主修生不得修讀下列乙項已列為對等於 ECON2121 之科目,除非此等科目為副修課程之必修科目。
  2. 經濟學主修生如曾於乙項科目中取得及格成績,則可獲豁免修讀甲項科目及豁免主修課程三學分,惟乙項科目之成績不會計算入主修科平均積點內。
  3. 經濟學主修生如有同時修讀經濟系科目及其對等科目,則有關之對等科目的學分將不會計算入任何大學畢業所需學分之內,除非此等科目為副修課程之必修科目。
  4. 轉系生在轉讀經濟系前如已修讀甲項及乙項科目,甲項及乙項科目的學分將會計算入大學畢業所需學分之內。
    甲項乙項
    ECON2121DSME2010或 STAT2101
B. 重複科目
  1. 所有經濟學主修生不得修讀下列乙項已列為重複 ECON2011,2021 及2121 之科目,除非此等科目為副修課程之必修科目。
  2. 經濟學主修生如修畢乙項科目並取得及格成績亦不會獲得豁免修讀相應之甲項科目。
  3. 經濟學主修生如修讀任何乙項科目,則該科的學分將不會計算入任何大學畢業所需學分之內,除非此等科目為副修課程之必修科目。
  4. 轉系生在轉讀經濟系前如已修讀乙項科目,該等科目的學分將會計算入大學畢業所需學分之內。
    甲項乙項
    ECON2011DSME1030
    ECON2021DSME1040
    ECON2121GRMD2102或PSYC2010或SOCI1004或STAT2103 / UGEB2471或STAT2104
C. 高等類似科目
經濟學主修生如曾修讀下述乙項列為 ECON2121 之高等類似科目並取得及格成績,將會被認可為已完成 ECON2121 之要求。
甲項乙項
ECON2121SEEM2430或STAT2006
 

持副學士學位之學生及持高級文憑之學生分別須修畢以下科目 58 及53 學分:

 

持副學士學位
之學生


持高級文憑
之學生


(i)

必修科目:

28 學分

23 學分

 

ECON2311香港經濟
ECON2901現代經濟問題導修(一)
ECON3011中級個體經濟理論
ECON3021中級總體經濟理論
ECON3121計量經濟學導論
ECON4901現代經濟問題導修(二)

(a)

根據持副學士學位學生之成績,從下列科目中選修最少 12 學分:

 

 

 
ECON1101經濟數學方法(一)
ECON1111經濟數學方法(二)
ECON1131經濟財務會計方法
ECON2011§基本個體經濟學
ECON2021§基本總體經濟學
ECON2121經濟統計方法

(b)

根據持高級文憑學生之成績,從下列科目中選修最少 7 學分:

 

 

 
ECON1101經濟數學方法(一)
ECON1111經濟數學方法(二)
ECON1131經濟財務會計方法
ECON2011§基本個體經濟學
ECON2021§基本總體經濟學
ECON2121經濟統計方法

(ii)

必修科目:*. 主修生可修讀本系研究院課程提供之科目,惟須得到該科導師之批核。所得之學分及等級將會計算入主修之選修科目內。

30 學分

30 學分

 

 

 

 

 


共58 學分


53 學分

§

不計入主修科目平均積點.

*

在這 30 學分選修科目中,學生可選擇 :一)不修讀專修範圍,或 二)修讀最多兩個專修範圍,但兩個專修範圍內的科目不得重複。學生最少要在每一個專修範圍內修讀 15 學分。除以下列出的本科科目外,學系亦批准以專題科目或研究院科目作為專修範圍的選修科目。

學生i)在修畢一個專修範圍內所需科目後,或ii)在將會完成所需科目之學期內,可申報專修範圍。在確定修畢所需科目後,其選擇之專修範圍將會列印在學業成績表內。

四個專修範圍:

高級經濟學
 
(i) 必修科目
ECON4010 高級個體經濟學專題
ECON4020 高級總體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150 經濟數學方法(三)
ECON3160 博弈論
ECON4110 數理經濟學導論
ECON4120 應用預測方法
ECON4910 論文研究(一)
ECON4920 論文研究(二)
(a) 從 ECON3150, 3160, 4110, 4120, 4910 及 4920中選修至少 6 學分
(b) 數學或統計學 3000 或以上程度的科目中選修最多 3 學分#
金融經濟學
 
(i) 必修科目
ECON3410 貨幣與銀行學
ECON3420 金融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140 財務數據分析
ECON3520 資本市場經濟學
ECON3540 企業財務
ECON3560 房地產經濟學
ECON3580 中國新興金融市場
ECON3620 國際金融
ECON4120 應用預測方法
ECON4450 衍生工具經濟學
ECON4470 行為金融學的經濟分析
商業經濟學
 
(i) 必修科目
ECON3480 工業組織
ECON3590 商業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320 亞太區經濟
ECON3330 日本經濟
ECON3430 財政學
ECON3470 勞動經濟學
ECON3530 國際經濟關係
ECON3560 房地產經濟學
ECON3570 資訊科技及經濟
ECON3610 國際貿易
ECON3620 國際金融
ECON4120 應用預測方法
中國經濟
 
(i) 必修科目
ECON3310 中國經濟
從下列科目中選修一科:-
ECON3340 ^大陸、港、台間之貿易及投資
ECON3460 @發展經濟學
(ii) 選修科目
ECON3220 比較經濟制度
ECON3240 過渡經濟學
ECON3250 中國經濟:傳承與變革
ECON3350 中國、香港及世界經濟
ECON3360 中國經濟改革與變遷
ECON3370 中國營商環境
ECON3580 中國新興金融市場
ECON4870 中國經濟專題
ECON3340 ^大陸、港、台間之貿易及投資
ECON3460 @發展經濟學

#

將會計算入主修科目平均積點內。但其所得學分只可計算入經濟學主修要求或數學或統計學之副修要求,不得重複計算。副修數學或統計學之經濟學主修生,須於最後一修業學期向主修學系申報用以計算入主修要求之數學或統計學之科目。經濟學主修生如已完成 9 學分經濟學選修科目的要求,即使無副修數學或統計學,但已修畢該等科目並獲及格成績,可選擇申報最多 3 學分。

^

倘在必修科目中沒有修讀 ECON3340, 可在選修科目中修讀該科。

@

倘在必修科目中沒有修讀 ECON3460, 可在選修科目中修讀該科。


  1. 學生須至少修畢經濟學科目18 學分,其中包括 ECON2011 及2021 ,並從 ECON2311或其他3000 或以上程度之選修科目中修讀12 學分。
  2. 工商管理學士綜合課程、保險、財務與精算學、計量財務學及專業會計學之主修生如副修經濟學,則須至少修畢經濟學科目 15 學分,其中包括 ECON2311或其他3000 或以上程度之科目。
  3. 風險管理科學之主修生如副修經濟學,倘已修讀DSME1030 可免修ECON2011,惟學生仍須至少修畢經濟學科目18分,包括 ECON2021 及從ECON2311或其他3000 或以上程度之科目修讀 15 學分。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
更新日期: 19 August, 2011